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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治疗值得关注的若干问题我国现有癫痫患者约900万,每年新增40万左右。据全国调查发现,约62.6%的癫痫患者治疗不够规范,其中大部分癫痫发作不能满意控制、抗癫痫药物选用不当、中断治疗很常见。也有一部分患者过度治疗或接受一些没有确定疗效的治疗方法。本文为癫痫患者及家属提供一些治疗上的参考意见。 一、只有一次癫痫发作需要治疗吗? 有许多患者仅有一次癫痫发作或者说是“类似于癫痫样发作”,多种检查又不能发现有癫痫发作的明确原因。对于这种患者,一般不急于马上服用癫痫药物治疗,而应当进行观察。因为科学研究表明首次不明原因癫痫发作再次复发的发生率约为42%,也就是说约半数以上此类患者终身不再发生癫痫。即使再发,约60—70%的患者在初次发作后6个月内复发,因此若观察半年无再发则以后癫痫发生率就很低了。 二、癫痫治疗开始的时机如何掌握? 有许多儿童癫痫的家属都有一些错误的认识,他们认为抗癫痫药物有一些副作用,对儿童的生长发育、智力发育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即使确诊为癫痫也想延迟治疗开始的时间,甚至认为“儿童长大一些就会好一些”。其实癫痫患者在开始治疗前发作次数越多,控制就会更困难,有时甚至终身服药也不能完全控制。科学研究证明,≥2次以上发作的癫痫,即刻治疗与延迟治疗其2年后癫痫复发率分别为43%和61%。因此一些癫痫患者有≥2次以上的发作应当立即开始治疗。 三、什么叫癫痫患者的规范化治疗? 癫痫患者的规范化治疗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 1、根据癫痫发作类型与癫痫综合症的类型合理选择抗癫痫药物。癫痫发作类型很多,不同的类型应当选用不同的有针对性药物,有的所谓“癫痫专科医院” 、“传统医学治疗癫痫”,不管患者是何种类型,都吃同一种药物,还可以不看病人直接邮购药物,这些都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2、治疗过程中要不断进行抗癫痫药物血浓度监测、外周血象、肝肾功能监测、脑电图监测。因为抗癫痫药物如果血药浓度过低达不到治疗效果,过高导致副作用及药物毒性反应;长期服用药物需要对许多生理指标定期监测以避免药物副作用。 3、抗癫痫药物使用一般先采用单个药物进行治疗,单个药物可以控制发作就不必要增加药物,只有单个药物控制不良时才考虑增加另一种药物联合治疗。联合治疗多数为二个药物联用,极少部分十分顽固的癫痫患者需要三种药物联合应用。 4、抗癫痫药物治疗的时间一般需要3—5年,发作稀少者治疗后癫痫发作停止3年,脑电图恢复正常可以试行逐步减药停药。发作频率高者发作完全中止5年后可考虑减药停药。停药后约有30—40%患者癫痫复发,所以这些患者可能需终身服药。 四、怎样自我发现常用抗癫痫药物的副作用 大部分抗癫痫药物尤其是新型抗癫痫药物副作用较少。但个别患者耐受性差,个体差异可以产生某些副作用。长期用药可以产生累积作用、合并用药也可使少数患者出现副作用。因此患者及家属需要学习一些自我发现抗癫痫药物副作用的知识。 神经系统副作用:苯妥因钠(大仑丁)最易出现颤抖、行走不稳、吞咽困难、视物双影、面部抽动、手足舞动等副作用。儿童服用苯巴比妥(鲁米那)后可出现反应迟钝、易激惹、好斗多动、行为异常、学习能力下降。部分服用卡马西平、托吡酯的患者也可出现以上症状。丙戊酸钠往往出现嗜睡贪食而导致肥胖。 血液系统副作用:服用抗癫痫药物可以导致血液中叶酸水平下降随之而出现贫血。苯妥因钠、苯巴比妥、扑痫酮、卡马西平都可发生上述问题。苯妥因钠还可以出现类似红斑狼疮的“狼疮综合症”。贫血患者可以出现头晕、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学习能力下降等症状。“狼疮综合症”可以出现皮肤过敏、面部红斑、肝肾损害症状。 骨骼系统副作用:苯妥因钠、苯巴比妥在儿童使用易出现代谢生骨病与维生素D缺乏症。因此癫痫儿童发生佝偻病、骨软化症、骨折、生长异常时应考虑这些药物的副作用。 皮肤与结缔组织副作用:利必通、卡马西平、奥长西平、苯巴比妥都可以出现皮疹、猩红热样皮疹,甚至出现剥脱性皮疹。苯妥因钠长期使用出现牙龈增生、皮肤粗糙、口唇和鼻子肥大,导致面容粗陋。苯巴比妥、苯妥因钠还可出现全身多毛、痤疮等。 消化系统副作用:抗癫痫药物产生肝脏损害十分常见。卡马西平、丙戊酸钠易发生肝损害,丙戊酸钠与苯巴比妥联合应用导致肝脏中毒发生率上升。肝功损害患者出现食欲不振、恶心、乏力、皮肤发黄等症状,生化检查可发现肝功异常。 五、抗癫痫药物的致畸问题 服用抗癫痫药物的孕妇其出生婴儿发生畸形的可能性显著高于一般人群孕妇,据统计大约是普通人群的2—3倍。明确具有胎儿致畸形作用的抗癫痫药物按发生率高低依次排列为苯妥因钠、苯巴比妥、扑痫酮、三甲双酮、卡马西平、丙戊酸钠、硝基安定。最常见的先天畸形为唇裂、颚裂、先天性心脏病、骨骼发育不良、髋关节脱位、尿道下裂、脑脊龄膜膨出等。癫痫患者家族有畸形史或年龄在35岁以上致畸形风险更高。拉莫三嗪与左乙拉西坦等药物致畸形较低,更适合癫痫孕妇使用。所以在适龄女青年及有计划妊娠者选用抗癫痫药物要十分谨慎。 六、小儿癫痫治疗过程中的特殊问题 1、高热惊厥需要抗癫痫治疗吗? 高热惊厥(热性惊厥)系指年龄介于6个月至5岁之间,发生惊厥前体温在38.5℃以上。一般都是先有发热,后出现意识丧失、四肢出现强直--痉挛性抽搐;个别出现单个肢体或身体某个部位抽搐。大部分热性惊厥在5岁以后自行停止发作,日后转化为癫痫的发生率在2--7%之间。比一般人群高2--10倍。对于反复发生高热惊厥的儿童,不主张平时长期服用抗癫痫药物,而是主张在发热早期及时服用退热药物及临时预防性服用速效抗癫痫药物。 2、小儿癫痫的停药问题。 所有的家长都希望尽量缩短儿童的抗癫痫治疗时间,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实际情况是疗程过短则癫痫发生率较高,过长也不必要,因为要承受药物的诸多副作用。儿童癫痫停药标准至今争议很大。决定治疗时间长短的因素是癫痫的类型、病因、病儿年龄、神经精神发育状态、脑电图改变、药物副作用等。可以考虑较短治疗过程的因素有:发病时年龄较大、神经精神发育正常、治疗后短时间内脑电图恢复正常。就癫痫类型而言,儿童失神性癫痫、良性中央回癫痫一般仅需治疗1½—2年。需要长期治疗的情况:有遗传代谢性因素的癫痫,在治疗前癫痫已经反复发作一段时间,不属于初治者,癫痫发病年龄低。以下类型需长期治疗:强直型、失张力型、多种类型复合型、少年型肌阵挛性癫痫、原发性强直--痉挛癫痫、颞叶癫痫、小发作变异型等。一旦考虑停药,应当进行脑电图评估,如果临床呈现停止发作,但脑电图仍有癫痫放电则停药后发生率较高。能够争取脑电图正常化后停药是最佳状态。癫痫患者不能突然停药,否则会诱发癫痫持续状态,这是十分危险的。大部分专家认为从逐渐减药至完全停药要经过一年左右的时间。 癫痫治疗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虽然我们用三个篇幅的文章进行阐述,但不免依然会挂一漏万。每个癫痫患者的情况也千变万化,因此一定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慎重对待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达到最佳疗效、最少副作用、最适宜疗程的治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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